福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鼎卫〔2009〕266号)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福鼎市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重视并加强对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由于本次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的办学形式为半工半读,采用的又是集中面授、分片辅导、课堂教学、视频教学和个人自学等开放式教学形式,对教学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求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尤其是对日常教学的管理。凡作为教学点的各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长(站长、主任),为该教学点的第一负责人,同时,还应指定一位同志作为日常教学管理人员。
二、严格按照条件把握报名审核工作。招生报名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报名条件进行把关,不得任意放宽条件,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三、强化对学员的教育和管理。凡被录取的在岗乡村医生,即作为取得学籍的接受“中专学历教育”的学员,各教学点要通过宣教,强化他们的学员意识,教育他们遵守教学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并自觉接受管理,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作业,同时要严格考勤制度,以确保学习效果。
福鼎市卫生局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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