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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给脸” 福鼎启动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工作

fdyj.org 更新:2008-12-31 10:25:00 作者: 来源:闽东医界 点击数:731

日前,福鼎市在闽东地区率先启动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工作,在餐馆门厅的明显位置,张挂“餐饮业卫生监督牌”,让消费者看餐馆门脸喜忧知卫生状况好坏。内容为告消费者说明、卫生状况标志(分别为“笑脸”、“无表情”、“苦脸”三种脸形标志)、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人签名及卫生监督投诉电话等。“餐饮业卫生监督牌”的“给脸”只反映当次的现场卫生监督情况,监督牌张挂至对该单位的下一次卫生监督为止,未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禁止摘下。

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是福鼎市卫生局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举措之一。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是在日常卫生监督基础上,对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质量及标签标识、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主要原料采购索证9个重要的卫生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9项全部合格即为“卫生状况良好”,有一两项不合格为“卫生状况一般”,三项及以上不合格为“卫生状况较差”,分别用“笑脸”、“无表情”、“苦脸”三种脸形标志予以标示。
   通过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将餐饮单位的卫生情况和卫生监督意见向社会公布,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食品卫生监督结果,做到知情消费、安全消费、卫生消费,达到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目的,同时引导餐饮业自律诚信经营,促进餐饮业经营单位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不断提高卫生水平。截至11月30日,福鼎市城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3个100%、1个95%以上”和农村地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1个100%”的工作目标已如期实现,其中城市无卫生许可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城市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的建账率达100%;城市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城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9.1%;农村地区餐饮经营单位非法使用原料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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