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学、合理使用,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连日来,福鼎市卫生局医政工作人员深入各申请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是否合格;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处方权执业医师和药品管理人员;是否具有规范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上墙;是否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专库或保险柜专柜、专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储存处是否具有防火设施,并加设铁窗、铁门;是否建立统一规范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是否熟悉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知识等进行了现场考核。此次考核合格并经宁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的医疗机构,将获得《2012-2014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使用资格。
(作者:福鼎市卫生局医政股 林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