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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乡镇(街道)甲流防控指南

fdyj.org 更新:2009-12-17 09:28:00 作者: 来源:闽东医界 点击数:509

针对甲流疫情持续走高与社区内疫情暴发不断增多的状况,卫生部近日发布《乡镇(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规定了乡镇(街道)甲流防控主要任务,指明了其日常防控做什么、出现疫情时做什么。原《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根据《指南》,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甲流防控负总责,村(居)委会负责落实辖区甲流各项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防保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区域内甲流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免疫接种、防病知识宣教等,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暴发疫情处置,并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参加甲流防控知识及技术培训。

  《指南》规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乡镇(街道)政府或防控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治理,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适宜人群接种疫苗,适当储备口罩、洗手液等物资。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指导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院和福利院等单位加强监测和晨检,并做好甲流疫苗接种和接种不良反应监测。

  在出现甲流疫情时,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以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主动报告为主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流感样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做好甲流病例和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的诊治,并由接受过专业培训者规范采集相关病例标本,送当地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要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对轻症病例可实施居家治疗,并跟踪其病情变化,发现有流感样症状并较易成为重症者、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重症者及居家治疗期间病情加重者,应及时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此外,《指南》还规定了出现甲流疫情时如何管理密切接触者,如何进行医疗资源评估,及需要采取的相关社会性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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